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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常驻维也纳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网站,8月24日,日本政府无视国际社会强烈质疑和反对,单方面强行启动福岛核事故污染水排海。日方此举严重损害国际原子能机构权威和公信力,严重损害周边国家人民健康和海洋环境权益,严重损害全球核能事业安全与发展利益。中方对此坚决反对和强烈谴责。
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置是重大的核安全问题,具有跨国界影响,绝不是日本一家的私事。自人类和平利用核能以来,人为向海洋排放核事故污染水没有先例,也没有公认的处置标准。12年前发生的福岛核事故已经造成严重灾难,向海洋释放了大量的放射性物质。日方不应出于一己之私利,给当地民众乃至世界人民造成二次伤害。
日方利用国际原子能机构上个月发布的综合评估报告,大肆渲染核污染水安全无害。事实上,国际原子能机构对福岛核污染水排海方案的评估是基于日本单方面委托而开展的,属于技术援助和咨询评估性质,不具有国际法效力,不能赋予日本核污染水排海计划的任何合法性和正当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评估范围受到日方严格限定,不包括排海以外的其他可能处置方案,也不包括核污染水净化装置的有效性和长期可靠性;评估方式主要基于日本单方面提供的数据和资料作出判断,仅对日方单方面采集的少量核污染水样本开展实验室间比对分析;在数据真实性、信息准确性有待确证,取样独立性和代表性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得出的评估结论缺乏充分的科学依据和事实依据,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和片面性。
日方没有证明排海决定的正当合法性,没有证明核污染水净化装置的长期可靠性,没有证明核污染水数据的真实准确性,没有证明排海对海洋环境和人类健康安全无害,没有证明监测方案的完善性和有效性,也没有同利益攸关方充分协商。必须指出,如果福岛核污染水是安全的,就没有必要排海,如果不安全,就更不应该排海。日方强推核污染水排海,不正当、不合理、不必要。
海洋是全人类的共同财产,强行启动向海洋排放福岛核污染水,属无视国际公共利益的极端自私和不负责任之举。覆水难收,贻害无穷。日方所作所为是将风险转嫁给全世界,将伤痛延续给人类的子孙后代,成为生态环境破坏者和全球海洋污染者,侵犯各国人民健康权、发展权和环境权,违背自身道义责任和国际法义务。日方将核污染水一排了之,同时也将自己置于国际被告席,必将长期受到国际社会谴责。中方敦促日方立即停止这一错误行动。
中国政府一贯坚持人民至上,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食品安全和中国人民的身体健康。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