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电子凭证通过实名和实人认证技术,采用加密算法形成电子标识,确保了个人信息和医保基金使用安全。但是不要随意将自己的医保电子凭证以及实体社保卡转借他人,如出现欺诈骗保行为造成基金损失,市医保局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保人员可随时对本人医保电子凭证申领激活,当然也可以选择不申领医保电子凭证,或者是申领之后不激活,只是看病买药时使用自己的医保卡就行。
不可以,医保电子凭证必须激活才能使用,若是没有激活是无法使用的,自然也就无法申请报销,这种情况只能用自己的医保卡申请报销。规定是参保人员只有将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后才能进行就医结算。
如参保人员选择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就医结算,建议在就医前先完成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激活之后在定点医院或者是药店支付时,只需要出示自己的医保电子凭证即可,不需要再刷医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