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交换债实质为股东减持,可转债实质为增加股本,其实也就是上市公司圈钱。持有可转债的一个逻辑就是上市公司不但想要低息贷款,连贷款都不想还了,所以上市公司会拉抬股价,促使债转股。
而可交换债却缺失这个重要的持有逻辑,如果股东想要减持,完全可以在二级市场抛出,相反,股东完全有可能想要长期占用低息贷款而故意打压股价。
可交换债券(ExchangeableBond,简称EB)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