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来说,只要抵押车还有抵押空间,且能取得现有抵押权人和新的抵押权人同意,那么是可以再抵押贷款的。但现实生活中,一般是以下两种情况:
1、抵押车在抵押状态下很难再次抵押贷款。
理由是:
(1)抵押状态下,车辆登记证书被扣押在抵押权人处,在贷款结清前,车主无法拿回,就无法再次抵押给下一个贷款机构。
(2)抵押状态下,再次提供抵押贷款的机构存在很大风险。因为该车辆当前已经有一个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抵押权人了,若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那么第二个提供抵押贷款的机构就会有很大损失,所以一般不会接受。
2、抵押车在解押后可以再抵押贷款。
再次抵押贷款的车辆条件:
(1)车辆还有一定剩余价值,作为抵押担保物,能被贷款机构认可、接受。
(2)再次抵押贷款前,车辆已经解押一定时间,通常至少解押满3个月才能再次贷款。
(3)再次抵押贷款的车辆,其车龄、行驶里程、车辆事故、车辆保险等均要满足贷款机构的规定。比如以首次上牌日为准,车龄小于10年、行驶里程小于15万公里、无重大交通事故、交强险和检验合格标志均在有效期内。
车辆抵押贷款的车必须是借款人本人的车。
抵押的车辆必须登记在借款人本人名下,需要提供车辆登记证书以供核查。若不是自己的车,只是当下由自己使用,那就不拥有该车辆的所有权,不会被贷款机构所接受,更无法办理车辆抵押登记。
若随便一辆偷来、抢来、骗来的车都可以拿来申请车辆抵押贷款,那就相当于是变相套现,车子给银行,自己拿钱跑路,银行等贷款机构不会冒这么大的风险,更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因此不是自己的车无法用来申请车辆抵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