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股是什么意思。对于提到干股的时候,通常是出现在私营企业中,常表示的是股份公司不用投入任何资产资产而赠送给他人的股份。这种股份实际上应该是一种分红协议,不是真正的股票,只是假设一个人有持有这么多的股份后按照此比例进行分红。一般来说,干股都是作为公司发起人的酬劳以及对公司具有价值员工的奖励,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才可以赠送。
干股与湿股(实股)相对,仅仅只参与公司的分红,并且对企业的风险承担运营的风险,对于企业没有所有权。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股东必须交足额的公司章程中所认缴的出资额,对于不按照此规定进行缴纳的,应当向已经足额缴款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在实际上,我国是不存在“干股”的,这是一种虚拟的股份,只是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红。
干股能够获取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股权赠送,表示出资股东将自己的全部或者一部分股份赠与他人,受赠人就成为干股股东,然而这里的干股和上述在干股是什么意思中的提到干股还不一样,这一种具有法律效用,因为股份被他人进行过出资。二是股权激励制度。在一些高科技公司、管理类以及其他企业为了留住人才,大股东将自己的部分股权无偿奖励或者低价转让给这些受激励的人才,让其不仅仅和公司是劳动关系,而且还能从公司利润中得到分红。此类干股经常会有一些限制,比如限制转让条件以及工作时间长短等。三是出资人以无形资产入资企业,而采取干股的形式获得利润。以为对于无形资产在《公司法》有进行严格规定,必须是能够以货币恒来那个的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资产。对于一些算不上知识产权的技术就可以转成干股,比如技术入股以及上有注册出资,或者某人有独特的经营渠道等,股东就会对他垫资。这里的干股只是在股东内部进行协议,在工商登记上不显示。
一、干股怎么分红按多少分
所谓“干股”就是没有实际投资,那要分红的话应当按事先约定怎样参加分红。按照整体投资额,按比例分配纯利润。
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但其实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而应该指假设这个人拥有这么多的股份,并按照相应比例分取红利。干股的概念往往存在于民间,特别是私营企业,在私企的老板们给予干股的时候,有的会签署一些协议,有的没有,但是基本上无论哪种,持有干股的人都不具有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有实际控制权的是"实际控制人")。所以,这种干股协议不如叫做分红协议更加贴切。
二、股东资格是如何认定的
(1)当实质性证据与形式化证据发生冲突时,应优先适用形式化证据来认定股东的资格。实质性证据不具有形式化证据的特征和证明功能,只是证明某个主体有出资行为,而实际出资并不当然取得股东资格,故只有在特定情形下才作为认定股东资格的证据。如实际出资者与在公司章程或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不一致就股东资格发生争议时,应坚持以公司章程或股东名册记载为准确认股东资格。
(2)在对内关系,即股东资格的争议发生于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或股份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也就是不存在第三人时,工商登记只具有对外公示的功能和证权的效力,应当以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记载为认定股东资格的依据;如果公司章程记载与股东名册记载的内容发生冲突,原则上应坚持公司章程优先适用的原则处理,因为公司章程为社团的自治性宪章,而股东名册只是经公司章程确认的股东资格的一种记载,是由公司章程派生而来的。
(3)在对外关系上,工商登记是对抗第三人最主要的证据。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须共同签署公司章程并经工商登记,在设立登记中记载有股东名称或姓名的人可以对抗公司、其他股东和第三人而主张其具有股东资格。同样,善意第三人完全可以仅以工商登记来认定出资人或受让人的股东资格,而不考虑其他形式条件或实质条件。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从而保护交易的安全。
三、股东的出资方式是哪些
1、货币
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所以,股东可以用货币进行出资。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
2、实物
实物指有形物,法律上把财产区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两大类,实物属于有形财产的一部分。
有形财产又可以分为动产和不动产。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自由移动或一旦移动会破坏其物质形态或经济价值的财产。动产则是指不动产以外,可以移动并不因移动而破坏其原有经济价值和物质形态的财产。
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种类的实物,主要是动产,不动产属次要地位。股东以实物出资一般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该实物原为股东所有。第二,该出资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否则这种出资就没有意义,只是给公司增加变卖该实物的麻烦而已。